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、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,推动产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;
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做优,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,促进科技产业化、产业科技化双向链接,持续厚植产业生成能力;
支持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相关的基础性保障,帮助企业纾困解难、降本增效、开拓市场;
市委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、重大项目以及落实有关政策等。
每年重点支持方向可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、市政府工作安排,以及年度预算情况,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,适时进行优化调整。
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通过公开申报、单项安排、政府采购等形式遴选项目,采用事前补助、事后奖励、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。具体支持方式和标准在各项目申报通知等文件中明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