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决策部署,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,确定下一年度重点支持方向,编制年度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,按程序报送市财政局。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市级财力,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进行初审,提交市级预算公开评审通过后,纳入财政年度收支预算草案,报市政府审议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,批复市经济信息委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预算。
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准下达,必须严格执行。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或调剂,严格按照市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程序办理。
市经济信息委按程序管理项目,在批复预算额度内向市财政局申请拨款,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拨付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。